除了许多星洲日报读者,连退役以及现任新闻界同道都纷纷致电给我追问“搁置” (set aside )这个法庭术语究竟是啥事?
星洲日报“大柔佛”社区报在报导魏宗贤起诉巫程豪诽谤案,上诉庭于10月26日作出判决,推翻新山高庭较早前裁定巫程豪对在新闻发布上,针对民行党文打烟前议员对该党麻坡服务中心事件所作言论,并无对魏氏构成诽谤,因此魏事氏是反败为胜,上诉得直。
星马华文报一路来,对法庭诉讼新闻的报导,简单不过的就是直截了当写出谁胜谁败,直接让读者清楚明了审案结果。
Set aside (搁置)这个词儿对普通一般读者来说,是不易理解的,大有混淆不清的意思。
在报界服务数十年,初庭,地方法庭,高庭,上诉庭,终审的联邦法院,大大小小案件,都采访过,以华文报导过程及审结,都以胜诉或败诉作为准绳,除了在西报才会根据法庭所用的 set aside照字面直述,华文报从来不会引用“搁置”这个字眼来称作败诉。此次“星洲”此举可说是“欲创新意”,但对于一个经验老到的法庭记者来说,却是无须犯上的“多余错误”,以胜诉或败诉向读者报告,简单明了,何苦去混淆社会大众!
再者,现在的我国华文报每每在报导法庭諭令被告须要答辩时,却说成自辩,也是不通的。----法官下令被告须要答辩,国语Panggil Untuk Membela Diri,英文 call for defence, 并非是自辩 self defence ,它的意义是自卫。
所以我说法庭是训练一位好记者及出色记者最适当的场所,而非只在大学学院唸新闻系的毕业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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